針對近一年來民航行業安全態勢發展的新情況和新特點,中國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辦公室組織業內專家對《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》(MH/T2001-2011)標準進行了重新修訂,使行業標準與國際接軌,更好的體現局方的安全指向。日前,新版《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》(MH/T2001-2013)標準已經民航局領導簽署發布,將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。
與舊版《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》(MH/T2001-2011)相比,新版標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:
關于術語和定義。在第2章術語和定義中增加了“飛行時間”和“飛行中”的定義,修改了“通用航空事故征候”、“人員輕傷”的定義。
關于運輸航空嚴重事故征候。在第3章運輸航空嚴重事故征候中將“需要飛行機組人員緊急使用氧氣的情況”修改為“需要飛行機組成員緊急使用氧氣的情況”;將“空中飛行機組必需成員在崗位上喪失工作能力”修改為“飛行中,飛行機組必需成員喪失工作能力”;將“起飛或著陸事故征候,如沖、偏出跑道或跑道外接地”修改為“起飛或著陸過程中,沖出、偏出跑道或跑道外接地”;將“系統故障、天氣現象、在飛行包線外飛行或其他情況可能導致的航空器操縱困難”修改為“系統故障、天氣現象或在批準的包線外飛行等足以導致航空器操縱困難的情況”。
關于運輸航空一般事故征候。在第4章運輸航空一般事故征候中增加了“平行跑道同時儀表運行時,航空器進入非侵入區(NTZ),導致其他航空器避讓”的內容;增加了“平行跑道同時儀表運行時,機組沒有正確執行離場或者復飛程序導致其他航空器避讓,或者管制員錯誤的離場或復飛指令導致其他航空器避讓”的內容;增加了“飛行時間內,餐車、儲物柜等客艙內設備、行李或其他物品滑出或跌落,造成航空器受損或人員輕傷”的內容;修訂了涉及危險品不安全事件的內容;修訂了“飛行中遭雷擊、電擊、冰擊、鳥擊或其他外來物撞擊,導致航空器受損”的內容;修訂了“飛行中,遇有顛簸或其他原因造成人員輕傷”的內容。
關于通用航空事故征候。在第5章通用航空事故征候中修訂了涉及“飛行中”的相關內容;將“飛行中航空器操縱面、發動機整流罩或外部艙門脫落,風檔玻璃脫落,蒙皮揭起或張線斷裂,嚴重影響飛行操作性能”修改為“飛行中航空器操縱面、發動機整流罩、外部艙門或風檔玻璃脫落,蒙皮揭起或張線斷裂,嚴重影響飛行操作性能”;將“飛行中遭雷擊、電擊、鳥擊或其他外來物撞擊,導致航空器受損,嚴重影響飛行操作性能”修改為“飛行中遭雷擊、電擊、鳥擊或其他外來物撞擊,導致航空器受損”。
關于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。在第6章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中刪除了“航空器在牽引過程中造成航空器受損”;將“航空器依靠非自身動力移動,造成航空器受損”修改為“航空器未依靠自身動力移動,造成自身或其他航空器受損”。
關于附錄。在附錄A航空器小于規定間隔事件危險指數評價方法中將“管制員狀態”修改為“人員狀態”。在附錄B運輸航空嚴重事故征候示例中修訂了涉及“飛行中”的相關內容;修改了“駕駛艙、客艙、貨艙、起落架艙、電子艙起火冒煙(因剎車引起的輪轂冒煙除外)”;修改了“飛行中進入積雨云、濃積云,遇顛簸、嚴重風切變或其他原因造成航空器受損”的內容;增加了“航空器未按規定進行除、防冰等除、防污染作業起飛”的內容。
新版《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》標準的發布實施,對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的確定提供了依據,是行業安全管理的有效抓手,并在客觀上促進了我國民航業的安全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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